【导读】2021年永州市市直卫健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41人(第二批)。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湖南金标尺教育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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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继续贯彻落实《永州市潇湘人才行动计划》《永州市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等人才政策文件精神,强化健康永州人才支撑,拟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引进人才一般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特别紧缺专业的,可放宽到“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至少有一项符合)或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
二、引进计划
市直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共83个岗位,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41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共2个岗位,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8名。引进岗位、人数等详见《永州市2021年市直卫健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第二批)》(附件1)。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同时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满足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人事考试招录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已纳入我市编制管理的(含驻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编人员或已与市(县)属国有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人员;
6.在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职、辞退未满两年的人员;
7.引进人员不得报考录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相关职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2.往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执业资格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学历学位证书填写,本次引进条件所涉及专业参照《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引进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用人单位认定。
4.报考人员在整个人才引进过程中,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四、引进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自发布之日起至10月22日17:00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1.网上报名。考生下载并填写《永州市2021年市直卫健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在报名时间内通过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行登记报名,并将本人签名的纸质版报名登记表以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拍照上传至报名程序,应聘者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对所填写信息负责。
2.现场报名。考生下载并填写《永州市2021年市直卫健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在报名时间内到各自报考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现场报名。
考生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其中一种方式即可,无需两种方式重复报名。
(二)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考生在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的考生需在面试前一天上午8:00-17:00期间,到本人报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永州市2021年市直卫健系统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以及引进职位资格条件规定的职称等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领取毕业证的,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2021年毕业后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考试或引进资格。
(三)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分的平均分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所有入围考察人选的面试分数须达到75分及以上,根据面试成绩按岗位计划数1:2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考察后按岗位计划数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对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各岗位面试成绩排名相应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