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新化县卫健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员招聘36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湖南金标尺官网获取。
为进一步做好关心爱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工作,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保护关心爱护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各项政策的具体措施>的通知》(湘办发电〔2020〕15号)、《娄底市人社局、娄底市卫健委落实湘办发电〔2020〕15号的实施细则》(娄疫防指〔2020〕126号)和中共新化县委常委〔2020〕第12次会议纪要精神,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县卫健系统录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编外优秀一线医务人员36名,由县卫生健康局、中共新化县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共同制订如下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
一、组织领导
此次录聘工作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等单位全程指导,协同开展相关工作,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录聘计划
此次录聘计划数共36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在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卫健系统各单位2020年参加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时的工作性质、完成的工作任务量等情况,将录聘计划数分配到负责全县确诊病例定点集中救治的县人民医院、负责全县确诊病例定点康复治疗和集中隔离观察的县中医医院、负责全县确诊病例现场调查处置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县确诊病例定点集中隔离观察的上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分配计划为:县人民医院30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县中医医院2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上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三、录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参加我县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属于按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精神已上报备案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编外一线医务人员,且至今仍在本单位工作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表现突出;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医疗卫生“医、药、护、技”专业技术资格证;
6.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7.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1日至2003年3月1日期间出生,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8.支援湖北或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编外一线医务人员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录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