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院临床医生紧缺问题,促进我院卫生事业发展,为医院新建住院大楼竣工顺利开业,为医院创建“三甲”医院打下坚实人才基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需要,经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报卫健局党委同意,经县委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6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01组织领导
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健局指导监督下,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02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03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及规培合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县内本系统在编人员此次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