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汉寿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13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湖南金标尺官网获取。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拟赴省内部分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工作人员13名。具体岗位及数量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具体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见附表。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2021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预审
1.发布信息(4月8日-16日)。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和省内部分高校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现场报名(4月14日-16日中午12:00)。由汉寿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湖南师范大学校园内接受应聘者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三张同底一寸照片、学历和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上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确定开考岗位。原则上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对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二)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招聘电话通知为准。高校现场招聘原则上只进行面试,除党校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外,其他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如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3:1的岗位需进行笔试,未超过3:1的只进行面试。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1.笔试(4月17日上午):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
2.面试(4月17日下午):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人员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成绩合成:
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
只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人员成绩即为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相同者,以面试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成绩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4月22日)。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执行。
(四)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后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