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2021年长沙市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25人(第一批次)。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湖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不断改善我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建设现代化新望城,经区委、区政府批准,长沙市望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第一批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
(二)具有本科学历(学位)者年龄要求一般为30周岁及以下。具体岗位的年龄要求,以招聘岗位计划表为准。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32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5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0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位)。报考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境)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和对象
1.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共青团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公务员招录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被认定为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包括监委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到2021年4月1日,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且未获得原单位同意的。
10.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称职(合格)以上等次的(试用期除外)。
11.2019年1月1日以后,参加望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体检阶段后放弃的人员,或办理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手续后取消聘用或离职的人员。
12.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13.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