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湖南省湘西州永顺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96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湖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优化永顺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事领导小组同意,永顺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人社部门负责指导,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详见《2021年永顺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能力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条件;
(六)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2003年7月26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0年7月26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6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七)户籍要求。招聘范围面向本县的,报考人员常住户籍应为永顺县或进入大中专院校前户籍是永顺县户籍,户籍认定时间以2021年7月16日前为准。
(八)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足月计算,时间截止2021年7月。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及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学校证明材料报名,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学历学位毕业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进入下一程序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7.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8.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财务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