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2021年长沙市雨花区教师招聘流程及有关事项。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湖南金标尺教育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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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说明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入围人员术科测试(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师)→面试(试教)→体检→考察→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2021年3月19日起,在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uhua.gov.cn)和“雨花教育”官方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30日9∶00至2021年4月2日17∶00。
2.报名网址:jszp.hyzjsoft.com和“雨花教育”官方公众号报名入口。
3.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公告为准。
4.报名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和录取资格。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岗位的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需要上传相应资料的图片:
毕业生类:①两寸免冠近照、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需有院校推荐意见及盖章,如暂不能提供,请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大学课程成绩单》证明)、④学位证(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提供)、⑤教师资格证(因疫情特殊原因,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不提供)、⑥普通话证(如暂不能提供,请到普通话报考所在省份的语言文字培训测试中心网站上截图本人的普通话成绩)、⑦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要求上传的图片为png、jpg、jpeg格式,尺寸规则,图片清晰,大小大于50kb且不超过2M。
在职类:①两寸免冠近照、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③学历证(高中毕业后取得的所有的学历证书)、④教师资格证、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书、⑥普通话证、⑦任教经历证明(使用附件2模板)、⑧其他证明材料。要求上传的图片为png、jpg、jpeg格式,尺寸规则,图片清晰,大小大于50kb且不超过2M。
(三)资格初审
1.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查。请考生在2021年3月30日9∶00—4月3日17∶00期间注意及时查询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因考生提交信息有误、缺失或上传图片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无法辨认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2.笔试开考比例。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师学科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7∶1(含7∶1),其他学科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含3∶1)。未达到相应比例的,则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及时登录,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准考证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试每个程序必须提供的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
(五)笔试
1.考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满分12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2.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雨花教育”官方公众号。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和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申请查分时间、地点及要求见通知。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入围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师岗位按照与招聘计划数7:1的比例确定术科测试入围对象;其他岗位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在10个及以上的岗位按照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
2.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下列资料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毕业生类:①《长沙市雨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③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须学校就业部门盖章);④学位证;⑤教师资格证(因疫情特殊原因,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不提供);⑥普通话证;⑦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见附件3)。
(2)在职类:①《长沙市雨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③学历证(高中毕业后取得的所有的学历证书);④教师资格证;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职称)证书;⑥普通话证;⑦任教经历证明(使用附件2模板)。
(3)合同期满的特岗教师须提交合同书查验。
(4)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复审。
3.考生应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提交的资料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复审结果为不合格。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资格。
4.对考生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两次。
(七)术科测试
1.术科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2.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师岗位按照笔试成绩×30%+术科测试成绩×70%合成笔试(术科)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根据笔试(术科)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八)面试(试教)
考生资格复审合格(术科测试通过),方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试教形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面试过程包括封闭备课1小时,无学生授课8分钟。
面试(试教)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面试(试教)成绩低于8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程序。
(九)体检
1.面试(试教)结束后,按照笔试或笔试(术科)综合成绩×40%+面试(试教)成绩×60%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2.体检入围对象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各岗位的总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考生体检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体检导致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4.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如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可以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5.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十)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信函电函、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政审等形式进行,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考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以及考察合格后放弃聘用资格导致岗位空缺时,同一岗位递补一次。递补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3. 2021届应届毕业在资格初审和复审时未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在考察时须提供证件原件;若因疫情原因在考察时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证件原件。
(十一)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2021届应届毕业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的规定,通过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的“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