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聘专任教师、辅导员和管理人员48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湖南金标尺教育获取。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省高校中唯一被授予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的生态型、公园型、民族型学校,是“全国教育援藏先进单位”、“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湖南省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学院现有9个教学机构,开设有学前教育、初等教育、服装设计等26个专业,现有学生14000多人。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辅导员和管理人员。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由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和管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6名、辅导员13名和管理人员9名,其中,高校毕业生11名(“高校毕业生”指2019、2020、2021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下同)。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1《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8月20日及以后出生。
3.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2)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严格按照毕业证填写。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详见附件3),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则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湖南民族职业学院认定。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开除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研究生一般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4.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湖南民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1年8月29日0:00至8月31日17:00。
2.报名方式:
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官网网站(http://www.hnvc.net.cn/)报名系统(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找到对应岗位报名。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扫描上传以下相关材料原件。
(1)《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填写打印出来后手写签名再上传);
(2)近期同底蓝色免冠1寸电子版照片;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和学位证,同时上传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均须在有效期内);
(5)有工作单位的,须上传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相关要求
(1)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未按要求报名无效。
(2)报名及招聘工作期间,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
(3)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4)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5)本次考试的笔试、面试准考证均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验考生报名材料。考生须按承诺制报名要求,确保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才能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及时在湖南民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上公布。
(四)考试
辅导员、管理人员岗位的考试为:笔试+面试。
专任教师岗位的考试为:面试。
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考。
1.笔试
(1)笔试对象的确定。笔试开考比例为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湖南民族职业学院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岗位计划取消的,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情况在笔试开考前公告。
(2)笔试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4)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占40%)+教育学知识(分值占30%)+教育心理学知识(分值占30%)。
(5)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降低开考比例开考和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所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的平均分数的85%。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笔试结束后,将及时在湖南民族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辅导员、管理人员岗位按照岗位计划1:3的比例,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位分数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