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招聘中小学名优教师、幼儿园园长8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湖南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精神,为落实人才兴教战略和名师工程,全面提升岳麓教育品牌,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名优教师及幼儿园园长共8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坚持德才兼备、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
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若无空岗则保留相应职称最低等级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过的公职人员,近五年内(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28日)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报名(2021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1届博士研究生和确因疫情原因影响毕业证书发放的,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1届毕业的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及具体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名优教师25个岗位76个计划,幼儿园园长1个岗位4个计划,分岗位组织招聘(见附件1)。具体条件如下:
1.年龄:男性45岁以下(1975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女性40岁以下(1980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教师称号的女教师年龄可放宽5岁(1975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水平: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组织部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由岳麓区教育局根据相关职能部门认定意见予以确认。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3.教师资格证:应具备相应报考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三证中,至少有一证的学科(或专业)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选报道德与法治岗位的考生,可持有政治、思想品德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选报音乐岗位的考生,可持有舞蹈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
4.普通话水平:语文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岗位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5.岗位条件:
(1)工作经历要求:
中小学教师岗位:有六学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与报考岗位学段(高中教师可申报初中教师岗位)、学科一致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研机构任教或任职经历(不含兼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目前仍在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所属教研机构从事与报考岗位学段(高中教师可申报初中教师岗位)、学科一致工作的在职教师(不含兼职人员)。
幼儿园园长岗位:有六学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公办幼儿园或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的任教或任职经历(不含兼职、实习、参加社会实践等经历)。任教期间担任三学年(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园长或副园长(其中副园长经历须为6个教学班以上的幼儿园,下同),目前仍在幼儿园园长或副园长岗位。
(2)资质要求:
中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①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
②省中小学未来教育家高端研修班成员、省青年精英教师高端研修班成员、省中小学“教育家孵化”高端研修班成员。
③地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魅力教师、优秀班主任。
④地市级及以上学科名师工作室名师,经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选认定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或近六年(计算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28日,下同)通过教学竞赛取得的以上荣誉称号;
⑤近六年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学竞赛活动(含片段教学、说课、微课、解题、专业技能、录像课、教师素养大赛)中获地市级一等奖及以上;或评定为地市级及以上优课(优课是指教学竞赛活动未设置一、二、三等奖奖项);
⑥近六年参与省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科研课题研究,其成果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评优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