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小学教师招聘计划的批复》(平编办发〔2021〕11号)文件,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江县高中教师7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
平江,是一个山区县、人口大县,也是一个教育大县。公办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七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所。
1、城区学校:平江一中、平江二中、平江职校,位于平江县城。
2、农村高中:平江三中,位于“五里十将军”的长寿镇;
平江四中,位于平江县天岳幕阜山麓、湘北重镇南江镇;平江五中,位于平江县西部的伍市镇;平江七中,位于平江县安定镇;平江十中,位于平江县石牛寨景区之畔的虹桥镇。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信息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平江县高中教师共70人,城区高中14名,其中一中3名,二中7名,平江职校4名;农村高中56名,其中三中18人;四中14人;五中5人;七中8人;十中11人。具体职位信息详见《2021年平江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第一批)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5月1日前出生),本科学历25周岁以下(1995年5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30周岁以下(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条件。详见《2021年平江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第一批)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县在编工作人员、特岗教师和乡村小学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戴口罩,提供“健康码”截屏图片)
报名时间:2021年 5月6日—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5:30),共三天。
报名地点:平江县教育局(前栋4楼408室)
湖南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在校园内设点报名一天,时间由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通知。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应聘人员携带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和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主要查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原件。
3.报名要求
①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②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学科)报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并对所报考单位的工作职责、性质、内容及所在地域、环境、条件等情况进行适当必要的了解,慎重、理性报考。报名时应诚信报考,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有时间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成果和业绩等材料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有专业要求的岗位,要与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专业匹配。对违反诚信报考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考试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