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计39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计划
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27名;
初中教师80名;
小学教师281名;
幼儿教师10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要求见附件1《浏阳市202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报考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 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浏阳教育事业发展贡献才华。
4. 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在报名前必须取得普通话证书原件),其中报考语文学科的,应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中职专业教师岗位无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要求。
5.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6. 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报名(2021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2021年8月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2021年8月1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
7. 教师资格证要求:必须提供对应等级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原件(中职专业教师岗位无教师资格证书要求)。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暂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照片,且须于2021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等级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原件。符合《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师函〔2020〕5号)文件规定的2021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照片。
8. 年龄要求:A类岗位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B类和C类岗位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在浏阳市内公办中小学学校代课累计5年及以上(10个以上完整学期学科教学经历),且目前仍在市内公办中小学校学科教学岗位代课的人员,报考C类小学岗位时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0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