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52号令)、《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2021年株洲市石峰区公开招聘48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愿意在石峰区最低服务满5年;
7.有户籍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应在石峰区;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无正当理由而本人要求中途退役的和服役期间被给予记大过(含)以上处分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届毕业生(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不能报考。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计划及范围
此次招聘岗位共16个,均为管理岗位。计划招聘48人,其中面向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0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8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人,面向村(社区)两委、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3人。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石峰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其他各环节相关信息将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及时发布,不电话通知,请考生关注并及时查阅,因未及时关注而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6日(上午9:00)起至2021年5月8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http://zpks.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580
3.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前,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诚信报考。
(2)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电子档(35mm×25mm,jpg格式,20KB以下)、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学历(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照片、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照片(除电子照之外的其他资料照片最大2MB,支持jpg,gif,png格式)及其他需上传资料的照片(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如上传的照片无法识别则报名无效。
(3)由于报考人员自身因素产生的问题,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相应责任。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招聘资格。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通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取消应聘资格。
(5)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验证报告)填写。
(6)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7)考生须严格服从招聘现场防疫工作管理,自觉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申领并提供本人电子健康卡,持有电子健康卡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且现场体温正常,佩戴好口罩,方能现场领取准考证、参加资格复核及考试。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了网上报名初审的报考人员,须携带1张与报名系统同底的1寸免冠近照及本人身份证现场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为2021年5月12日-2021年5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5:30)。
领取地点为石峰区人民政府主楼318办公室(0731-22629700)。
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同放弃考试资格。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完后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以石峰区政府门户网“通知公告”栏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