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事业单位 >  招考信息 > 

2021年桂阳县事业单位招聘70人

2021-04-21  |  来源: 桂阳县人民政府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湘人社规〔2020〕12号)、《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湘政发〔2020〕10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0〕21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2021年桂阳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类岗位工作人员7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县直事业单位34名,乡镇(街道)事业单位36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相关网站进行查阅: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桂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gy.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5年4月22日以后出生;报考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4月22日以后出生(报名工作开始日)。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4)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的岗位,报考人员必须为桂阳县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且连续任职满3年或累计任职满5年。

6)定向招聘退役士兵的岗位,在公告发布之日,报考人员必须为桂阳县户籍的退役士兵。

7)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届、2020届、2021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在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的2019届、2020届、2021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和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属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

8)岗位要求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21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公告发布之日,桂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特岗教师。

8.在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在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0.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湖南金标尺公考

点击查看 更多招考

金标尺

扫码关注 招聘考试公众号 ,随时随地了解考试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