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2021年湖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科目。2021年湖南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报考条件、考试时间安排、报名入口、科目大纲、准考证、分数线、流程等湖南省考招录信息和报考指导,请关注湖南金标尺公考教育。
(一)笔试科目
笔试实行分级分类考试。
县级以上普通职位、湖南警察学院教师、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教师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通用卷)两科。
乡镇(街道)职位(含县市区直机关派驻乡镇、街道单位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乡镇卷)两科。
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通用卷)和《法律专业知识》三科。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普通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执法卷)和《招警专业科目》三科。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和法院、检察院人民警察职位,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卷)两科。
考试范围详见《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附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