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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人

2021-07-15  |  来源: 株洲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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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21年株洲市渌口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准;

3.自愿在渌口区服务5年,同意并接受服务期限内不予调档案,不办理调动、离职手续的规定;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符合《2021年株洲市渌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如:35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已在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不作为招聘对象;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工作人员、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1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和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他各环节信息通过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查阅。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26日(周一)上午9:00至2021年7月30日(周五)下午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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