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湖南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231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湖南金标尺教育获取。
备考题库:事考帮APP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缔造的一支为民服务的队伍。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为这支队伍授旗并致训词,亲自制定了“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建队方针,为队伍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消防员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主体。
湖南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由省消防救援总队和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六大队两部分组成。他们是原公安消防部队和武警森林部队改革转制成立的全新队伍,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湖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设在长沙市,在各市(州)设消防救援支队,县(市、区)设消防救援大队,大队下设消防救援站。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六大队驻守在长沙市,下设两个消防救援中队。湖南消防救援队伍在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有着光荣的历史,涌现出了大批先进典型,是英雄展示的舞台、人才成长的摇篮。热忱欢迎有志于消防救援事业的广大热血青年加入消防救援队伍,一起成长,一起奋斗,一起收获!
一、招录方向和计划
根据应急管理部下达的招录计划,我省2021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231名(均为男性)。其中,消防救援队伍210名(高校应届毕业生70名、退役士兵70名、社会青年70名),森林消防队伍21名(高校应届毕业生7名、退役士兵7名、社会青年7名)。
我省消防救援队伍实行市州计划招录,招录对象可自由报考。录用对象按报考意向分配(调剂)到相应市州所属各消防救援站工作。
二、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8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199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组织纪律观念强,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八)工作5年(含入职培训期)内不得擅自离职、不得要求跨市(州)、跨省调动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离校时和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以按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退役士兵须为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以作战部队退役义务兵为主。
年龄放宽至24周岁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政府专职林业扑火队员,须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工作,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
三、不得招录的范围
(一)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二)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三)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四)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五)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六)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七)有涉及淫秽、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八)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九)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未满处分期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十)其他不符合招录政治条件的。
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四、消防员职业发展与保障
经批准录用的消防员,入职培训期满考核合格后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规定,正式授衔定级。从退役士兵中招录的消防员,其服役年限计入工作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从政府(企业)专职消防员中招录的,根据其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时间,比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中同等条件人员,按相关规定授予相应的消防救援衔。省消防救援总队和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六大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根据个人报考方向统一分配。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规定比例逐级晋升。消防员中的优秀业务骨干,通过单独招生择优选拔到消防院校定向培养,毕业后可提任为指挥员。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还可通过专门考试直接提任为指挥员。
消防员实行与其职务职级序列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职业特点的工资等待遇保障政策制度。其中,新录用消防员在为期一年的入职训练期内待遇按照预备消防士(一档)标准执行。
应急管理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84号)、《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交通出行优待权益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规〔2019〕4号)等文件,明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在伤亡抚恤、退出安置、就业创业、家庭优待、子女入学、住房医疗、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等方面享受专门优待政策。
消防员实行全程退出机制。不适合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以及因其他原因经组织批准的,安排退出。其中工作不满12年、需要安排退出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工作满12年以上、不满退休年龄的由政府安排工作,根据本人意愿也可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达到退休条件的安排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