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要求,因工作需要,永州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53名,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永州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限永州市常住户籍人员;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十八周岁;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应当具备高中(中专)以上(含)文化程度;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无纹身,无其它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疾病,身体和心理素质条件符合聘用岗位要求;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五)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七)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