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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人民法院选调法院工作人员9人

2021-09-17  |  来源: 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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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干部队伍建设,切实优化结构,促进法院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务员法》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院队伍建设和工作需要,经院党组研究,并报请相关部门同意,拟面向安化县公务员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9名。

一、选调范围和对象

安化县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及数额

法官助理3名、党建专干2名、综合文秘3名、财会人员1名。

三、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调。

四、选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思想品行端正;

2.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岗位任满1年;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5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8月25日后出生);

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5.身体健康、具有相应岗位工作能力;

6.所在单位同意报名,并符合法院工作人员有关回避规定;

7.具体岗位要求设置如下:

职位名称 职数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其他要求
法官助理 3 法学大类 本科及以上 法律职业资格C证及以上
党建专干 2 不限 本科及以上 中共党员
综合文秘 3 不限 本科及以上
财会人员 1   本科及以上 具有2年以上财会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进入公务员队伍或者现单位时有服务年限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转任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19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安化县人民法院政治部501办公室(联系电话0737-7223034)。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官助理)。复印件需加盖相关部门的公章。带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接受补报。

4.资格审查:安化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报名者的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及提供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选调资格。

5.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后,将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1.本次选调考试项目为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按50%、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如拟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

3.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其他特殊情况由本院党组研究决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由安化法院政治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体检。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职位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四)组织考察

依据职位职责要求,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选调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其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思想、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未处理的,一律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如有考察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转任对象,并在安化法院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转任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正式确定为转任对象,转任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对符合转任条件的,办理转任手续。

 

安化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25日

原标题:安化县人民法院2021年度公开选调法院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ahx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9/id/62402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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